交通标线是由标画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、箭头、文字、立面标记、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,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。
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面标线、箭头、文字、立面标记、突起路标和道路边线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设施。它可以与道路交通标志配合使用,也可单独使用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国家标准(GB5768-1999)的规定,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标线分为:指示标线、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3类。
指示标线
是指示车行道、行驶方向、路面边缘、人行横道等设施的标线。
1)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
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。表示在保证的原则下,准许车辆跨越超车。通常指示机动车驾驶人靠右行驶。线为黄色虚线。
导流线
表示车辆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,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。线为白色。
(1)复杂行驶条件丁字路口导流线
(2)复杂行驶条件十字路口导流线
(3)复杂行驶条件斜交丁字路口导流线
(4)复杂行驶条件支路口主干道十字路口导流线
(5)复杂行驶条件不规则路口导流线
(6)复杂行驶条件Y形路口导流线
网状线
用以告示驾驶人禁止在该交叉路口临时停车。
9、中心圈
用以区分车辆大、小转弯车辆不得压线行驶。
10、专用车道线
用以指示于某车种行驶的专用车道,其他车辆、行人不得进入。
11、禁止掉头标记